2013年5月6日 星期一

什麼能稱作是時尚? What's Fashion?


引進很多國際知名品牌進入台灣的喜事集團執行長馮亞敏女士在某期Vogue雜誌的專欄說道:"台灣只有時尚圈沒有時尚界,因為根本都沒有發展成產業鏈的條件,駕馭時尚的人都不是懂時尚的人,像日本政府會贊助支持時尚意見領袖去國外看秀,韓國三星科技團隊也去看時尚秀,用最新的科技傳達時尚訊息,,,,,"

時尚在台灣確實被看淺了,在某些層面下時尚是霧裡看花,甚至覺得美的,說不出來的,容易被冠上這籠統字眼,但它確實是重要的文化資產。時尚在一些媒體跟一些名人裡確實被扭曲了它原本的定義。這個全球有幾千億商機的產業,這個跟人們食衣住行脫離不了關係的名詞和形容詞。很多常把時尚掛口邊或是常引用時尚兩個字放入自己商業行為的產業,他們真的了解時尚嗎?

在我還沒徹底進入這塊領域與研究相關歷史之前,我也曾經被這些給誤導,認為時尚=名牌=奢華。真正了解後發現它比我想像中還有太多觀點與面向可以去考究,但我一直找不到一個完美的解釋可以去詮釋這兩個字,直到我遇到一個影響我很深的老師給我了一些理由並連結了我多年來的一些觀點。

很多人認為時尚=女人、時尚=有錢、時尚=服裝、時尚=精品、時尚=時髦....等,這些解釋沒有完全的錯誤或完全的正確,但這只是時尚其中的一面或一個區塊,真正的時尚是很廣泛的。

最早最早,時尚是19世紀工業革命資產階級的發產物,在當時,時尚只有在充滿科技知識、強烈要求美感、宣揚個體的工業社會中才可以蓬勃發展,變成一種大眾現象。當時的時尚強調的是個體性與稍縱即逝,它的魅力就來於此,並強調屬於某個社會階級與特質,一直到中世紀後期貴族以及稍後的中產階級不只利用這個名詞來確立自己的地位與個性外還引用到其他食衣住行,時尚這兩個字才開始具有意義。

現今,時尚簡單的來說就是時代的風尚,只要符合此時此地此空間此環境任一正在流行(正在進行式)且符合當時定義的美學原理,任何食衣住行,皆可稱為時尚。時尚的背後總是會有其價值、文化、歷史、人、建築、空間、藝術、工藝、美學等各面向去定義而成,也是一種社會、心理、美學的現象;更可以說是應用藝術、美學面向和實用性與市場性的結合,所以人類的發展中,時尚是無所不在的。

今日時尚多被所謂"享受時尚的人"籠統了,營造出一種高階層與高消費行為,且也很有多美學素養不到卻大肆宣揚時尚感的人或利用媒體製造很多錯誤的價值觀,像是某些節目、報紙、雜誌在比貴比行頭比擁有多少猜價錢等沒內容可言與各種無意義行為.....等等,導致時尚在台灣很容易成為負面的代名詞。所以很多人認為選擇脫離這兩個字的關聯,可以讓自己看起來很清高。

常常有些例子:
一個一般收入的一般百姓,或許她沒有辦法天天穿很高級時尚成衣,但他努力賺錢工作讓自己擁有一件她很喜歡且是現今時代流行的洋裝;但通常她周遭的很多人不會去欣賞她為什麼要選這件衣服、選這個品牌、為什麼她那麼想要擁有這件、在她身上帶給她什麼等,而是瘋狂地給她貼標籤"她好浪費、好奢侈、她好有錢、她應該是有錢人吧、她應該拿這些錢去做個有意義的事、世界上還有很多人沒飯吃需要救濟、這些錢可以拿去買XX、太崇尚名牌...等"
這就是我不喜歡被籠統的地方,總是要把時尚跟一堆不是很相關的事情畫上等號,應該多去欣賞一個女性如何走在這個時代的風尚與帶給了她什麼。所以我認為時尚是不論身份性別階級,是人人都可以去創造與擁有享受它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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